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单一来源公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室内停车位租赁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12.48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规划院”)的主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附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二马路23号,地下车库停车位有限,导致停车位严重缺乏,无法满足市规划院的停车需求。市规划院要求的停车位为室内停车库,全权清晰且无财权纠纷。为了方便业务的需要,停车场不能离市规划院太远,最好距离市规划院的直线距离200米以内,可提供不低于62个专用停车位,7×24小时全天候停车。停车位每月租金不高于700元/个,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期内不上浮租金。
市规划院周边的道路都是单行线且道路狭窄,可以道路边露天停车的都为咪表的公共停车位且数量很少;周边商场的车库停车位也有限且月租金基本在1000元/个以上,租赁期内需要上浮租金;周边都是密集的居民区,停车位供求紧张;很难能提供不少于62个的专用停车位,更不用说700元/月/个的停车位。自2009年4月1日起至今市规划院都是租用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室内停车库,在此租赁期间市规划院出资加装了车库前后防盗门、办理了自来水到户工作、重新敷设车库照明系统及加装车辆进出自动识别系统,租金都未上浮,现车库配套设施设备完善。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能满足市规划院停车位要求的只有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室内停车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采购室内停车位。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17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戟 工作单位: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徐维杰 工作单位: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张功英 工作单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职称:高级会计师
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项目自身需求特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采购室内停车位。
4.专家4:姓名:林文渊 工作单位:广州棋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能满足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停车位要求的只有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室内停车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采购室内停车位。
5.专家5:覃斯琴 工作单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律师
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上述论证意见以及国家颁发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城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采购室内停车位。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12-31至 2020-1-7止(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 10 号珠江规划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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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先生 |
联系电话:020- 83762822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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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发布人: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