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CQC2102FC010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99.20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92,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 2019 年或 2020 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2)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2017】16 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1年01月2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到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238 号 2 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室)购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238 号 2 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2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238 号 2 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室
七、其他
1.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服务期限: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6.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绿河路
联 系 人:康老师
电 话:020-868511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 238 号 2 楼 218 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0-8357690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面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