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系列推广活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1FD12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系列推广活动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为推进中医药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促进旅游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广东省旅游局联合省中医药局于2010年开始启动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委托广东省旅游协会于2010年评定了首批19家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2015年又委托广东省旅游协会开展“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第二批)”考评和第一批示范基地复核工作,共评出21家“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第二批)”和18家“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建设单位”。
2、为进一步推广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普及中医药文化养生知识,推进旅游强省和中医药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需要对评选出的各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进行系列推广活动,重点面向珠三角、港澳地区市场,通过新闻、电视、杂志、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和手段进行宣传推广。
3、广东省旅游协会是由1994年12月成立的全省旅游行业组织,其成员包括广东省各旅游行业协会、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旅游景区(点)、旅游院校、旅游科研与新闻出版单位以及与旅游业紧密相关的行业社团。其主导发起成立的直属协会有:广东酒店行业协会、广东旅行社行业协会、广东省景区行业协会、广东温泉行业协会、广东省自驾旅游协会、广东省游艇旅游协会、广东省旅游协会房车露营分会、广东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广东省旅游协会旅游文化传播委员会。
4、因此,广东省旅游协会前期已承担“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考评和复核工作,工作组织有序、规范,工作方法科学,成效显著,效果明显,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熟悉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承担此项工作有助于项目的连续性。广东省旅游协会具有广泛的行业社会关系和背景,和各大旅行社、新闻媒体都有深度的合作,能顺利承担此项工作。协会的财务管理体系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没有任何不良违法违规记录。
5、为保障活动的延续性,节省人力物力,现申请继续向广东省旅游协会采购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系列推广活动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旅游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63号省旅游局408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杨戟 工作单位: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阳林 工作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聂海滨 工作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为原“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考评和复核工作的延续和深化,目前只有广东省旅游协会组织多次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的认定和宣传推广,具有本项目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的数据资源,熟悉各基地的详细背景情况,同时能完成本项目推广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广泛的行业社会关系和背景,目前具备相关资源背景且同时和各大旅行社、新闻媒体都有深度合作,且与港澳台业界合作密切,有利于扩大广东中医药养生文化旅游在海外的宣传推广。因此能顺利承担此项工作的只有广东省旅游协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04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旅游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63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5136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188515,83188516
发布人: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