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临时用房双回路供电扩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G09033)招标公告
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临时用房双回路供电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2HG09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临时用房双回路供电扩容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完成期 |
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
1,50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进货、安装调试直至供电且完整交货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
联系人:刘警官 |
联系电话:020-83166093 |
传真:/ |
邮编:510030 |
(二)采购代理机构: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临时用房双回路供电扩容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大队临时用房双回路供电扩容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人: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