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CQC2401FD0502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ZCQC2401FD05021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8号 |
6,785,115.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服务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24个月(其中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3,309,812.52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服务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24个月(其中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按单一来源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 |
3,475,303.0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勇、冯云峤、万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42000.00元。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
4.20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或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合同包1(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业务用房租赁项目)评审情况: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785,115.60元 |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称广州市纪委)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本次租赁的场地主要用于广州市纪委主责主业的业务用房,租赁场地需为独立整体的场所,租赁面积不低于4776.06平方米,租赁期限:24个月。 根据前期调研,对现场条件、交通便利、便于统筹管理等方面综合分析,本次拟租赁的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9号物业,离广州市委大院仅5.3公里,交通便利,便于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保障工作开展,且此前该地点曾为广州市纪委所辖广州市廉政教育管理中心,从租赁面积、容量、布局结构、安全性等比较符合主责主业开展的要求,同时经广州市财政局复函《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监委机关租用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9号物业的函》,同意广州市纪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租用权属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9号物业作为业务用房。 综上所述,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9号物业符合本次场地租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
联系方式:020-83103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83576900
波肖门尾印刷图库www45KCO
2024年06月28日